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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6年中国银行夏季招聘笔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30 14:29  来源:中国银行招聘 查看:打印  关闭
(www.sinusindia.com)温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联系、无需任何条件、工作地点不限”,收取服装费、押金、报名费等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请保持警惕。

  2016年中国银行夏季招聘笔试通知已在 发布,详情如下:
  2016年中国银行夏季招聘笔试通知
  您好!祝贺您入围中国银行2016年夏季招聘全国统一笔试,自即日起,您可登陆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定于7月2日下午
  由于报名人数众多,我们无法为您调整笔试城市,请您谅解。
  祝您考试顺利!
       浏览器版本要求:请务必用标准IE8.0浏览器打印准考证,其它浏览器如谷歌、360、搜狗均不能正常打印。
  如您的浏览器版本是IE9、IE10,登陆网站后因为网站版本兼容性问题看不到准考证信息,请采用兼容性视图。
  准考证打印方式:请先选择证件类型“身份证”,打印方法如下:
  1、输入证件号码后登陆,点击页面左上角的“准考证打印(查询)”
  2、进入准考证信息页面,请点击“打印准考证”(如看不到准考证信息,可能是因为您IE版本是IE10导致不兼容,请采用兼容性视图方式即可)
  3、跳出对话框,请点击“是”
  4、准考证页面弹出后,请点击“打印”
  准考证打印系统相关问题请咨询:021-61651128,客服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准考证开放打印时间:6月30日0:00-7月2日14:00,请以您报名时在网站填写的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登陆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知
  一、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学生证原件进入规定考场,由考场考务管理人员对考生逐一进行现场拍照。
  二、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除携带演算用笔外,不准携带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计算器、食物、饮料等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
  三、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入座后,须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四、考生入座后,可使用准考证号登陆考试系统,登陆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及本人照片,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处理。
  五、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草稿纸。考生在演算草稿纸上必须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
  六、监考人员发出开始考试指令后,考生方可开始答卷。
  七、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考2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陆。
  八、全体考生均须参加"英语"、"职业能力"、"综合知识"三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时间为13:30-16:30。"职业能力"科目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客观题,第二部分为认知操作类试题,安排在整个考试的最后一个环节。
  九、各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休息,分别限时,必须按顺序完成,不能互相切换,也不得提前进入下一科目的考试("综合知识"科目允许提前20分钟提交进入下一科目)。若前一个科目提前离场,则不得参加后续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有疑问可咨询现场监考人员。
  十、考生提交试卷后须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次返回考场。
  十一、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或吃东西。
  十二、考生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十三、考试机出现故障,考生需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
  十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的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再次进入考场时需向监考人员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十五、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向系统提交试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场。严禁将考场统一发放的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抄录试题。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十六、违纪处理规定
  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行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在考试中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且经监考人员批评和警告一次后仍不改正的,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并要求其退出考场:
  1.偷看他人答题、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行为;
  2.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等;
  3.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4.除考试规定携带的物品外,拒不将其他物品放到指定物品存放处;
  5.手机等电子设备没有彻底关闭;
  (二)在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要求其退出考场:
  1.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2.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3.无论是否对考试造成影响,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4.夹带、传递纸条物品;
  5.抄袭或者试图抄袭带入考场的书籍、资料、笔记本、电子工具等;
  6.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威胁、侮辱、诽谤、诬蔑监考人员或其他考生;
  7.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试题、答案、考场成绩等;
  8.擅自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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