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招收简章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清算总中心)成立于1990年5月9日,是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全社会提供支付清算及相关服务的全国性金融服务组织。清算总中心负责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是国家和社会资金流动的大动脉。
清算总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于2018年10月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为推动支付清算领域科技创新和业务拓展,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更好实现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为支付产业培养和输出更多高精尖人才,工作站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科研院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面向国内外常期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所学专业与博士后研究方向切合相关,或对所报课题有足够的学科背景支持和一定的研究积累与想法。
4.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5.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流畅的外语阅读和交流水平。
6.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二、研究方向
1.人工智能技术在支付系统的应用研究
2.大数据安全与数据保护技术
3.开放银行架构在支付系统的应用研究
4.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研究
5.数字金融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中的应用前瞻性研究
三、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和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两位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专家的推荐信(附件3)。
3.《博士后研究计划书》(请根据上列研究方向确定具体选题和研究切入点,计划书格式不限,至少应包括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研究创新之处等内容,不超过5000字)。
4.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交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博士学位认定证明。
5.博士学位论文和三篇学术代表作(如应届毕业生博士论文尚未完成,应提供博士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
6.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将以上申请材料邮寄至清算总中心(请用EMS或平信),并将《博士后申请表》《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博士后研究计划书》和1寸照片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bsh@cncc.cn)。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招聘方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统一组织面试,择优录取。面试重在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清算总中心事业编制同等条件正式员工待遇。相关程序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五、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354室,邮编:100048
联系电话:010-68401767/6840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