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用人评价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2〕11号)和《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23年度校园招聘简章》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校园招聘拟录用人员(递补)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人力资源部联系。
联系人:高鹏,联系电话:025-86699735。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5号,邮政编码: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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