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到期贷款的催收工作?
答案:(一)短期贷款到期前7天,中长期贷款到期前30天,应向借款人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农户贷款可口头或电话通知借款人,筹措资金
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保证贷款应通知担保人协助催收。
贷款逾期后,信用社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贷款逾期7日内向借款人、保证人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向抵押人或出质人发出《处分抵押物通知书》或《处置质押物通知书》;对
贷款逾期一个月仍不能还款的,要进行如下处理:
1、采取质押形式担保的,应根据合同约定处理质押物偿还贷款,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借款人;
2、采取抵押形式担保的,应根据合同约定,先与抵押人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的,可直接凭抵押人出具的《委托拍
卖书》委托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抵押物;
3、采取保证形式担保的,要依法追究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
4、行政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信用贷款、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信用社可于贷款到期日的次日起,根据《委托扣划工资授
权书》和《代扣工资还款承诺书》,按月扣收借款人、联保人或保证人的工资,直至还清贷款本息为止。扣收工资时不能全额扣收,要为其保
留最低生活保障费用(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
以非货币方式偿还贷款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案:(一)借款人、担保人无能力以货币方式偿还贷款;
(二)抵贷物属于国家允许流通和转让的财产;
(三)抵贷物权属明确、不存在产权争议、未设定其他担保物权;
(四)抵贷物未被查封、扣押和监管;
(五)对用于偿还贷款的实物财产已经对外竞卖、拍卖,并在三次降价的情况下仍然无法变现的;
(六)借款人、担保人再没有其他可变现的财产;
(七)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布破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