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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简章已在
发布,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4月30日,详情如下:
2017年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简章
为适应全区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信用社员工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拟重点面向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
一、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基本情况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创建于1951年,是由辖内农牧民、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是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所有农村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统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企业(相当于正厅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承担对全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目前,全区农村信用社共有93家旗县级法人机构,其中农商行23家、农合行3家、股份制联社3家、统一法人社64家。营业网点2341个,员工总数30385人。截至2016年末,资产总额5584亿元,存款总量4037亿元,贷款总量2536亿元。资产、存款、人员、网点、助农金融服务点、ATM机、金牛卡总量均居全区银行业首位,是自治区境内资产规模最大、人员网点最多、服务范围最广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是农村牧区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党和政府联系农牧民的金融纽带和桥梁。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诚邀有远大抱负并热爱农村金融事业的高校毕业生,与我们共谋发展,同创辉煌。
二、招聘范围
重点面向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允许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院校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59家旗县级法人机构共招聘610人,其中:业务岗381人、管理岗89人、科技岗74人、其他岗66人(详见内蒙古农村信用社2017年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学习、写作、语言表达、沟通、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与素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熟练应用计算机、外语(少数民族语言)等基础技能。
3.仪表端庄,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对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相关标准。
4.年龄一般应在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
5.能够在2017年8月之前毕业,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
6.考虑到农村信用社的工作性质和行业特殊性,考生原则上只可报考户籍或生源所在地的机构或邻近接壤的机构(呼和浩特、包头及盟市所在地法人机构可不限生源地),具体要求以公布的各用人单位岗位要求为准。
(二)专业条件
1.报考业务岗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个别用人单位需要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修经济、金融、财会、法律、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2.报考管理岗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修经济、金融、文秘、人力资源、法律、审计类相关专业。
3.报考科技岗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修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4.报考其他岗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修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相应或相关专业。
5.同时须符合用人单位对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nmbys.com)报名专栏(点击进入)填写《内蒙古农村信用社2017年校园招聘报名表》进行报名。
2.报名起止日期:2017年4月25日00:00—30日00:00(5天)。
(二)简历筛选。
报名截止后,各用人单位将根据岗位需求与应聘者报考信息的匹配情况进行择优筛选(个别用人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笔试方式进行筛选),简历筛选通过的应聘者入围面试。
(三)面试。
用人单位将通过网站公布、手机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区内高校指定地点)。未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从应聘者的举止仪表、入职动机、专业技能和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打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将按照本单位各招聘岗位计划1:1.3的比例,确定实习入围人员。实习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实习资格。
(五)实习及双考。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与其签订意向性协议(就业协议),安排到报考单位相应岗位进行实习,实习期原则上为3个月。实习期间允许考生回校论文答辩及办理毕业手续。实习期满后,用人单位将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双考(笔试+考核)。双考合格后,经用人单位和实习人员双向选择,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各用人单位将在一定范围内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七)资格复审。
公示结束后,各用人单位将对拟录用人员身份、年龄、学历、专业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核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不予递补。
资格复审时拟录用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内蒙古农村信用社2017年校园招聘报名表》(网上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
4.本人成绩表(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处公章);
5.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辅助材料。
(八)办理录用手续。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将由用人单位组织拟录用人员填写《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员工录用审批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过程中,自治区联社将对各用人单位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未通过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六、工作地点
新招录人员一般应在各用人单位所辖的基层信用社(支行)相应岗位进行试用,试用期过后或通过一定时期的基层锻炼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到报考岗位工作。
七、工作待遇及相关要求
新招录人员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和各类险金缴纳按照各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新录用人员3年内不准调动。
八、工作监督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纪检组织对各招聘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报考咨询电话:0471-6275994、4342012;
监督举报电话:0471-4341231。
九、注意事项(非常重要)
(一)应聘者对报名时填写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二)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用人单位的1个岗位。
(三)请应聘者务必确保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通知事项和相关信息均通过内蒙古教育厅、自治区联社及各有关高校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联社和各有关高校网站是发布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的合法途径,其他途径均未获得自治区联社授权或许可。此外,自治区联社从未举办或授权举办过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未向社会公布过任何考试范围和题库,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