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会〔2005〕40号)等相关规定,自2011年起,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个科目,采取市财政局统一设置常设考场、考生通过计算机答题的方式进行。自2011年5月起,本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将于每个月的10日~15日报名,20日~25日打印准考证,次月安排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