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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5 12:09 来源: 会计从业资格资料查看:次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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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1〕47号

____________财政局:
现将2011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珠算五级:合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达到合格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免试考生视同合格),并且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其中一门合格的普通类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二、合格人数
经核准,你市的合格人数为   人。
三、后续管理要求
请各市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通过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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