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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湄潭县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23 01:21 来源: 会计从业资格资料查看:次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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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各企业、各驻湄单位: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黔财会〔2010〕45号)、《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3号)、贵州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规定,决定在2011年下半年举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1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市、州、地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请各地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模式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本次考试免试毕业时间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免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具体指:①会计学;②会计电算化;③注册会计师专门化;④审计学;⑤财务管理;⑥理财学。
(二)考试模式
此次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实行上机答题,三门科目考试时间各为60分钟,共计180分钟,实行三科连考。
三、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确认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7月25日上午9:00开始,8月14日下午17:00结束。
2、现场审核时间。7月26 日-8月15日。各区县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开通现场审核系统,完成现场审核、收费、收表等工作。
报考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没有二代身份证的需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白底照片两张),在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
四、报名收费
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用标准的 批复》(黔价费〔2007〕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收取考务费40元)。
五、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时间
从9月20日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2011年考试时间从10月10日开始,考生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六、发证工作
考试合格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联系电话:0852—4225913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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