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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兵团财务局会计管理处通知要求,上报《会计从业资格信息表》:请各单位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填报要求:
团场(处)医院、学校分开填报,除了学校、医院外其他会计人员信息填报一张表。
并于4月23日前将电子数据上报师财务局。
信箱:1448750411@qq.com
农一师财务局
201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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