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行拟建立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库,现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我行基本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在江苏省内;
(二)设立年限3年(含)以上;
(三)专职律师人数5人(含)以上;
(四)精通金融类法律事务,具备解决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有成功处理金融类法律事务的经验和业绩;
(五)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业内声誉良好,上一年度经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在合格以上;
(七)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
1.为我行提供法律服务,未尽到勤勉履职或者考核不合格;
2.代理我行法律事务,损害我行利益或者泄露我行商业秘密;
3.近3年内在同一法律事务中同时接受我行、对方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
4.因违反执行规范等原因被其他单位解聘;
5.因违法违规等原因被其他客户投诉、被律师协会列入“黑名单”。
二、提交材料清单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律师事务所近3年参与银行债权诉讼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标的、诉讼结果、执行情况等;
(三)律师事务所概况说明书,包括基本情况、业绩、专业人才配备等;
(四)律师事务所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相关要求与说明
(一)本次供应商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材料邮寄或送至我行采购部门李鹏飞收(手机15298549766)。
(二)本次供应商征集与我行后续具体项目无直接关系,所有供应商资料恕不退还,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我行将有权取消相关供应商应征资格或者清退出供应商库,并禁止参加后续采购项目。
(三)联系方式
法务部门联系电话:0523-83328892
采购部门联系电话:0523-8332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