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诚邀优秀人才加盟。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符合银保监部门银行业从业人员有关要求,符合我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
招聘岗位及条件
法务专业人员2名
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客户经理、综合柜员4名
①客户经理:需具有两年及以上银行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营销拓展能力,工作业绩突出且任职期间未发生重大信贷风险,客户资源丰富者优先。
②综合柜员:需具有两年及以上银行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营销和服务意识,柜面技能及业务能力突出者优先。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和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和录用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5月31日
报名方式
②线下报名:应聘者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我行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将所需材料扫描成1个文件(PDF格式)与照片电子档压缩(文件压缩名为应聘者姓名)后发送至上述邮箱,不得零散发送。否则,审查将不予通过。
审查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若是“专升本”或“专转本”,请将专科毕业证和该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并提供),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②个人学习及工作简历;
③工作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
④应聘者本人身着职业装的近期全身照(照片背景为白色)及清晰免冠证件照(照片背景为红底或蓝底)。
以上所提供的材料本行予以保密,恕不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综合考核和面试
按照招聘要求及资格审查结果,对招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和面试。
(三)体检、背景调查和录用
本行将组织体检和背景调查,结合综合成绩经公示后择优录用,并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被录用人员如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服从分配,本行有权不聘或解聘。
注意事项
1.本行根据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与事实不符,本行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招聘期间,本行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
0523-85121381、0523-85121388
监督电话
0523-8512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