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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成绩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及《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的规定,现将我市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阶段考试成绩核查有关事项
(一)请于2010年12月24日至2011年1月24日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网站(http://cpaexam.cicpa.org.cn/)在成绩核查窗口提交成绩核查的申请。
(二)请于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24日期间(双休日除外)持准考证原件至省注协考试培训部(西安市四府街41号省财政厅综合楼507室)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
(三)成绩核查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00元。
(四)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后,成绩核查的申请方为有效。如果只在网上提交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将被视为无效的申请。系统关闭后,全国考办将清除所有未交费的申请。请各位考生及时做好确认缴费工作,以免造成申请无效的结果。
二、综合阶段考试成绩核查有关事项
(一)综合阶段考试成绩核查无需在网上提交申请,请于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24日期间(双休日除外)持准考证原件至省注协考试培训部(西安市四府街41号省财政厅综合楼507室)直接办理成绩核查手续。
(二)成绩核查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三)截止日期过后,全国考办将关闭成绩核查系统,请各位考生及时办理成绩核查手续。
西安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