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体系图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PBC
198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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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承担着中央银行、
金融机构监管及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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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
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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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所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职能移交至新设立的中国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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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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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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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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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由新设立的银监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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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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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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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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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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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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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职责:
① 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② 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③ 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④ 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⑤ 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⑥ 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⑦ 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⑧ 经理国库; ⑨ 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⑩ 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